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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“十四五”现代物流发展规划》|危化品物流优先发展此类运输

2022-12-16 21:30:50

日前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“十四五”现代物流发展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

《规划》指出,“十四五”时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,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,全面深化改革开放,坚持创新驱动发展,推动高质量发展,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,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,统筹发展和安全,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,推动构建现代物流体系,推进现代物流提质、增效、降本,为建设现代产业体系、形成强大国内市场、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支撑。

《规划》明确,按照“市场主导、政府引导,系统观念、统筹推进,创新驱动、联动融合,绿色低碳、安全韧性”原则,到2025年,基本建成供需适配、内外联通、安全高效、智慧绿色的现代物流体系,物流创新发展能力和企业竞争力显著增强,物流服务质量效率明显提升,“通道+枢纽+网络”运行体系基本形成,安全绿色发展水平大幅提高,现代物流发展制度环境更加完善。展望2035年,现代物流体系更加完善,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物流企业成长壮大,通达全球的物流服务网络更加健全,对区域协调发展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更加有力。

《规划》作出六方面工作安排,包括加快物流枢纽资源整合建设、构建国际国内物流大通道、完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、延伸物流服务价值链条、强化现代物流对社会民生的服务保障、提升现代物流安全应急能力;提出三方面发展任务,包括加快培育现代物流转型升级新动能、深度挖掘现代物流重点领域潜力、强化现代物流发展支撑体系;从优化营商环境、创新体制机制、强化政策支持、深化国际合作、加强组织实施等方面,对加强实施保障提出明确要求。

关于危化品物流,《规划》指出,“十四五”期间,发展危化品罐箱多式联运,推动危化品物流向专业化定制、高品质服务和全程供应链服务转型升级。

1、推动物流提质增效降本

鼓励物流资源共享,整合分散的运输、仓储、配送能力,发展共建船队车队、共享仓储、共同配送、统仓统配等组织模式,提高资源利用效率。

推进铁水联运业务单证电子化,促进铁路、港口信息互联,实现铁路现车、装卸车、货物在途、到达预确报以及港口装卸、货物堆存、船舶进出港、船期舱位预定等铁水联运信息交换共享。

2、深入推进物流领域节能减排

加强货运车辆适用的充电桩、加氢站及内河船舶适用的岸电设施、液化天然气(LNG)加注站等配套布局建设,加快新能源、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等货运车辆在现代物流特别是城市配送领域应用,促进新能源叉车在仓储领域应用。继续加大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力度,持续推进运输结构调整,提高铁路、水路运输比重。

3、安全有序发展特种物流

发展危化品罐箱多式联运,提高安全服务水平,推动危化品物流向专业化定制、高品质服务和全程供应链服务转型升级。推动危化品物流全程监测、线上监管、实时查询,提高异常预警和应急响应处置能力。

4、健全物流保通保畅机制

充分发挥区域统筹协调机制作用,鼓励地方建立跨区域、跨部门的应对疫情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,完善决策报批流程和信息发布机制,不得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、普通公路、航道船闸等通道,不得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、港口码头、铁路车站和航空机场,严禁采取全城24小时禁止货车通行的限制措施,不得层层加码实施“一刀切”管控措施。

5、加强物流安全体系建设

完善物流安全管理制度,加强对物流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日常安全抽查,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。提高物流企业承运物品、客户身份等信息登记规范化水平,加强运输物品信息共享和安全查验部门联动,实现物流活动全程跟踪,确保货物来源可追溯、责任能倒查。提高运输车辆安全性能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,规范车辆运输装载,提升运输安全水平。

6、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

按规定放宽物流领域相关市场准入,消除各类地方保护和隐性壁垒。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,推动物流领域资质证照电子化,支持地方开展“一照多址”改革,促进物流企业网络化布局,实现企业注册、审批、变更、注销等“一网通办”,允许物流领域(不含快递)企业分支机构证照异地备案和异地审验。

推动物流领域(不含快递)资质许可向资质备案和告知承诺转变。完善物流发展相关立法,推动健全物流业法律法规体系和法治监督体系。开展现代物流促进法等综合性法律立法研究和准备工作。

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监管,统一物流监管执法标准和处罚清单。推动跨部门、跨区域、跨层级政务信息开放共享,避免多头管理和重复监管。大力推动货车非法改装治理,研究制定非标准货运车辆治理工作方案。